合同不完全履行和部分履行的區(qū)別是合同不完全履行是指對方當事人雖然履行了合同,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合同的約定。部分履行是指合同雖然履行,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全部合同義務。對于部分履行,債權人可以拒絕接受,除非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。
二、合同不完全履行應負的責任是:
(資料圖)
1.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,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。
2.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,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。
3.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,對方可以要求履行,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:
(1)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:
(2)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;
(3)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(nèi)未要求履行。
三、找法網(wǎng)提醒,合同不履行,如果有仲裁協(xié)議能根據(jù)仲裁協(xié)議仲裁,如果仲裁協(xié)議無效或者沒有訂立仲裁協(xié)議的,可以向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合同。
根據(jù)《仲裁法》第四條規(guī)定,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,應當雙方自愿,達成仲裁協(xié)議。沒有仲裁協(xié)議,一方申請仲裁的,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。
《民事訴訟法》第二十三條規(guī)定,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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